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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请流程

时间:2019-8-18 23:04:37   作者:   来源:   阅读:432   评论:0

一、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申报门诊慢性病时,填写《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第一、二类门诊慢性病患者提供相关资料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于每年11月份报县(区)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次年11日起享受待遇。第三类门诊慢性病每月评审一次,患者提供相关资料报县(区)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评审当月享受待遇。

二、所需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近期诊断证明原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红章)、门诊病历本、相关检查、化验单等;2、填写完整的《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评审申报审批表》;3、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一份;4、异地长期居住居民提供《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审批表》。

三、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

本地居住的城乡居民可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两家作为门诊慢性病定点机构。异地长期居住居民凭《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审批表》可选取异地两家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定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