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间一览
万一不慎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应该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在申报过程中,需要记住一下时间节点:
(一)工伤备案(时限:3日)
发生工伤后3日内(一次负伤3人以上(包括3人)应在24小时内)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备案。
(二)工伤认定(单位为30日,个人为1年)
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若用人单位未按相关法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时限:伤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
职工工伤经治疗和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或终结)后,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
(四)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限:15日)
对初次或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通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时限:1年)
自生效的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负责初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拓展:
重庆养老保险可以买断吗?
不可以买断,但可以一次性补缴。
重庆市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参保时超过60周岁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缴费补贴。
举例:
老李:我是重庆万州人,今年62岁了。我以前在外地,去年才回来,我也一直没得啥子养老保险。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听说有种每月能有点养老金给我用。我想问哈保哥我这种享受得到不?
回答:李大哥你好,对照新,你属于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15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清缴费后的次月就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